取消挂靠,恢复个体司机的“自由身”?

时间:2019-07-17 17:18:32  阅读:5078+

两会又有新建议,货车司机们要恢复“自由身”??!!!

“目前,货车司机挂靠现象大量存在,扭曲了正常的运输经营关系,成为道路货运行业政府监管、市场规范中的一个难题。”

为此,全国人大代表罗鹏就货车挂靠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他建议:  

1.取消挂靠,恢复个体司机的经营身份。

2.推动货车司机通过互联网平台办理经营资质,保障货车司机权益,提高货运效率。

罗代表在接受中国交通报特派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能够推动货车司机通过互联网平台办理经营资质,保障货车司机权益,同时提高货运效率。

“我常常开玩笑说,改革开放40年来,农村人口成本最低的两种脱贫致富方式,一种是当农民工,一种是跑运输。”罗鹏对记者说,过去由于科技水平的限制,很多省份只针对运输企业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随之就产生了大量货车司机挂靠的现象。大量货车的真正承运人——个体司机的身份不被认定。如今,基于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广泛应用,罗鹏建议应恢复个体司机的经营身份。

长期痛点:挂靠经营

根据中物联2018年8月发布的《货车司机从业状况调查报告》显示,货车司机是道路货运业的从业主体,截至2017年底,我国道路货运业从业人员达2089万人,其中货车司机占87.7%。

货车司机中,车辆由自己购买,通过挂靠方式开展自主经营的司机占绝大比例,约占44.37%;车辆由自己购买,开展自主经营的司机占24.45%;车辆完全由公司购买、受雇驾驶、公司经营的司机占比为24.18%。

罗鹏认为,目前货车司机挂靠经营现象的大量存在,扭曲了正常的运输经营关系,成为道路货运行业政府监管、市场规范中的一个重要难题。

挂靠经营是指,个人(“挂靠人”)出资购买货运车辆,为了取得工商、税务、货运经营资格,将个人出资购买的车辆登记在某个具有该等一系列经营资格的运输企业(“挂靠单位”)名下,并以挂靠单位的名义进行货物运输经营,挂靠人向挂靠单位缴纳一定的管理或服务费用(“挂靠费”),但实际系由司机个人自行联系业务、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一种经营方式。


罗鹏表示,挂靠经营模式扭曲了司机个人对其自有车辆原本理应享有的权利,司机个人因必须依赖于挂靠公司的主体资格才能开展货物运输业务,而不得不将自行出资购买的车辆登记到挂靠公司名下并受制于挂靠公司,忍受挂靠公司可能提出的种种不合理要求,包括“寻租”“乱收费”等怪象。货车挂靠费无统一的行业标准,各个挂靠公司往往是自行制定、随时调整收费标准,而该等挂靠费仅系基于挂靠关系而收取,实际并不会对应有助于司机个体或行业发展的服务或价值,不会对挂靠人进行有效的监督与规范。

罗鹏认为,挂靠经营所造成的问题与矛盾亦越发凸显,严重阻碍了物流业的革新与进步。究其根源,系在于国内运输业的绝大部分法规政策均系基于经营资质、车辆、司机混于一体的模式所设计,个体司机作为实际经营主体却无法独立获得经营资质,无法就运费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导致物流行业长期存在纠纷频发、发票虚开等诸多弊端,使得扭曲了商业实质的挂靠经营反倒成了基本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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